千龙网北京1月12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公布朝环保罚字[2017]8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虹雅颂德食品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8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北里5号楼经营的北京虹雅颂德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其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北京虹雅颂德食品店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