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2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9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卫仁中药饮片厂因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32328.55元。
处罚文件显示,经查,发现该单位 2017 年 11 月 7 日所排放的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 325mg/L、氨氮 15.2 mg/L、悬浮物 102 mg/L,超过了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规定的 B 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 30mg/L、氨氮 1.5 mg/L、悬浮物 10 mg/L)。
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32328.55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