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超标 北京市勤和祥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2018-01-17 11:1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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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月17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公布朝环保罚字[2017]8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勤和祥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0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8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8月30日经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委托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市勤和祥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喷烤漆房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了采样检测,依据2017年9月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单位喷漆房排放的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排放浓度分别为:一、2#废气排放口:苯:0.926mg/m³、苯系物:74.7mg/m³、非甲烷总烃:86.2mg/m³;二、3#废气排放口:苯系物:11.8mg/m³;三、5#废气排放口:苯系物:10.3mg/m³;四、6#废气排放口:苯:0.892mg/m³、苯系物:39.1mg/m³、非甲烷总烃:52.6mg/m³;五、7#废气排放口:苯系物:35.8mg/m³、非甲烷总烃:58.7mg/m³。该单位喷烤漆房的上述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超过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20mg/m³、苯:0.5mg/m³、苯系物:10mg/m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北京市勤和祥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1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