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北京润宏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18-01-18 16:2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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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月18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公布朝环保罚字[2017]8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润宏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8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25日经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检查,发现北京润宏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润宏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前改正,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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