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北京茂顺翔汽车配件销售中心被处罚

2018-02-08 10:1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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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2月8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公布朝环保罚字[2018]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茂顺翔汽车配件销售中心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2月6日,北京茂顺翔汽车配件销售中心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茂顺翔汽车配件销售中心停止违法行为,于2017年12月14日前接受改正并接受复查,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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