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使用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北京庆长风商贸有限公司被罚6000元

2018-02-08 10:49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2月8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公布朝环保罚字[2018]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庆长风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6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8]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7年12月22日,北京庆长风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庆长风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前改正,处6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