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排放超标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2018-03-21 14:3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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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3月21日讯 据北京市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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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12月27日对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2号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为118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2017年4月1日后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80毫克/立方米)。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十日内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