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北京京福琳轩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18-03-21 15: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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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3月21日讯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石景山区环保局开出石环保罚[2017]1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京福琳轩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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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石环保罚[2017]1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2月20日,石景山区环保局对该单位进行调查,发现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无组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石景山区环保局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