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3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0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通海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被罚款21.3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通海工贸有限公司锅炉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对新上燃气锅炉未经环保局审批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3万元罚款。
通环监罚字[2017]第8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通海工贸有限公司未经验收擅自生产,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