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热点】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出台 哪些行业痛点被立了“规矩”?

2018-03-30 14:1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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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综合报道 《快递暂行条例》近日出台,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自2009年邮政法修订以来的法律空缺。

哪些快递不能寄?丢件如何赔偿?如何保护寄件人隐私?实名制将怎样执行?针对快递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老问题和新挑战,《条例》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快递暂行条例重在“立规矩”

《条例》主要有两大块内容,一是发展保障,一个是加强监管。

国家邮政局方面称,《条例》是在我国快递业实现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数据显示,快递业近十年发展迅猛,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长达到42%;2017年快递业务收入近5000亿元,是2007年的14.5倍,年均增幅达30.6%。十年的时间里,我国已经有7家快递企业陆续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集团。

在发展过程中,快递业仍面临制度层面的现实问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件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薄弱,末端网点法律地位不明晰,快递加盟等经营秩序需进一步规范,有关服务规则不够明确,寄递渠道安全压力较大,亟须制定行政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

在快递业已经成为一种商业基础设施的今天,仍面临快递车辆通行难等诸多问题,《条例》将填补这些法规上的空白。

除了对快递行业发展的制度支持,《条例》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监督检查,加强监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快递行业存在的“用户隐私信息泄露”、“私自开拆他人快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提高了处罚力度。

针对快件损失索赔,《条例》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规定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并对不按照规定提供投诉处理服务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对于信息保护,条例还规定企业发生信息泄露时的补救义务。

有业内人士认为,《条例》对快递行业来说,更多的意思是在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管方面,也就是给快递行业“立规矩”。

无规矩不成方面,快递业的确需要有所约束,这是快递业从野蛮生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要前提,也是我国从快递大国走向快递强国的必要手段。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