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超标 东方盛泽东坝五金市场分公司被罚款3.5万元

2018-04-09 13:13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4月9日讯 据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的朝环保罚字[2018]030号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东方盛泽四惠桥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东坝五金市场分公司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35452.75元。

朝环保罚字[2018]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 年 12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委托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在该单位经营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焦沙路南 1号的建材市场的食堂(以下简称食堂)隔油池后排口进行了污水采样检测,依据 2017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朝环字[WA]第 201712016 号)结果显示:该单位食堂排放污水中化学需氧量为 367 mg/L,总磷 5.78 mg/L。经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食堂排放的污水通过排水管线排入坝河,因此超过了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规定的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 30mg/L,总磷 0.3 mg/L。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责令其于2018年 3 月 20 日前完成治理,并处以35452.75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