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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网售”应实名并建诚信档案

2018-04-26 08:54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二手网售”应实名并建诚信档案

在网络平台交易二手闲置物品,买卖双方各取所需,还能物尽其用,但监管缺失、门槛过低,让二手交易网络平台成了销赃售赃等犯罪的“温床”。丰台检察院建议,应建立交易实名制以及诚信档案,保障交易安全。

“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汽车,报价5万元就出售,一般人都会认为有问题吧。”检察官说,王某就是因为贪这“便宜”而锒铛入狱。张某(另案处理)盗窃了一辆轿车,后经鉴定,价值21.4万元,他以5万元的低价吸引王某购买,而王某明知车辆来历“不干净”,依然选择线下交易,最终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追究刑责。检察官说,许多不法分子都在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将赃物包装成正常二手闲置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吸引买家,双方再转入线下交易,买家如果明知是不法所得还选择购买,不仅促成了销赃售赃,自己也构成犯罪。

另外,二手交易网络平台门槛低,对交易主体资质审核不严,也便于不法分子隐藏身份。而且,二手交易网络平台交易规则松散,监管乏力,买卖双方可直接转入线下交易,加之部分二手交易平台没有强制性实名认证要求,也不严格审核物品来源、属性,更无第三方资金担保支付,使得不法分子利用二手交易平台犯罪的风险极低。这也常常使不法分子在网上联络卖家,约卖家线下见面后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因为二手交易网络平台销赃售赃的隐蔽性强,多为线下交易,后台留存信息少,这都增加了追查上下游犯罪的难度。

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应加大对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实施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对二手交易网络犯罪的监控力度,一旦掌握犯罪线索,应尽快查清并粉碎相关犯罪链条;二手交易平台则应通过对交易双方进行实名认证、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强制缴纳保证金、使用第三方资金担保支付等措施,提高平台准入门槛,以保障交易安全;电子商务行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内准入、运行和奖惩机制,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广大公众应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尽可能通过正规渠道买卖物品,并详细了解售前售后服务状况,遇到可疑情况,不可贪图便宜而应及时举报,遭受侵权或不法侵害时,也应积极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高健 通讯员 陈薇 余丽)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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