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不当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被罚款

2018-05-02 15:4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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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5月2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20号行政处罚公示,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2月6日对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号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实验楼202室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药剂(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废纸盒)中贮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