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 北京新双龙雅致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被处罚

2018-05-09 14: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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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5月9日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17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新双龙雅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3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新双龙雅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4号的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建设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但该单位将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顶棉、地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在钣喷车间内,属擅自闲置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场所。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新双龙雅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贰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