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 北京亚运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18-06-06 14:1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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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6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朝环保罚字〔2018〕143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亚运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被罚款2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4 月 9 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亚运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营业,共有 4 条汽油工况检测线, 1 条双怠速检测线,无停用设备。在核查你单位年检车辆检测档案时,根据《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试验检测报告》的结果显示,该单位自 2018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对京 LU1756、京M98081 等 88 辆车进行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排放试验检测时,过量空气系数(λ值)超过推荐值(1±0.03),未按照规定进行换线重新检测,就为上述车辆核发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该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北京亚运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处二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