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 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场被罚款

2018-06-06 14: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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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6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朝环保罚字〔2018〕146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8〕1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4 月 18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营业,共有 8 条汽油工况检测线, 2 条汽油双怠速检测线,2 条柴油工况检测线,无停用设备。在核查该单位年检车辆检测档案时,根据《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试验检测报告》的结果显示,该单位 2018 年 3 月 12 日在对车牌号为京 PZP199 的车辆进行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排放试验检测时,过量空气系数(λ值)超过推荐值(1±0.03),未按照规定进行换线重新检测,就为上述车辆核发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该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五千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