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挖掘机排放超标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

2018-06-06 15:20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6月6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3日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创新基地的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二期三号地4、5号楼项目从事土方作业,一台型号为DH150LC-7,额定功率为71KW的液压挖掘机在运行状态下有明显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了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4.3所述林格曼法烟度限值中林格曼Ⅰ级。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及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