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 北京通州永安建筑公司被罚款5万元

2018-06-08 11:12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6月8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5日行政处罚公示 ,北京通州永安建筑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万元。

通环车立字[2018]第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通州永安建筑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