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花式对骂群逾越法律界限 以减压为名的网络暴力

2018-06-14 08:49 北京晨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几乎一夜之间,微信群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狂欢和“流行”——互喷群,有的也叫对骂群。互喷群,群如其名,就是两方在微信群中根据某个主题进行吵架互喷、对骂。比如“世界杯对骂群”、“华为小米互喷群”、“iOS安卓互喷群”等。群中可谓是“敌友不分,一片骂战”……

●质疑

以减压为名的网络暴力

即便为了减压的理由很正当,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不管解压的手段、方式和途径是不是合乎道德与法律?是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了?更进一步说,以网络对骂的方式来减压,真的能够达到减轻压力、活得轻松的目的吗?至少在心理学家看来,这种方式不但不可取,而且还会导致各种负面甚至是和减压完全相反的影响。

假如一个人今天在网络发泄了,当明天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又遇到压力后,他将会继续选择在网络进行发泄,这种行为就反复被强化,频率越来越高,到最后,就会骂人成瘾。网络骂战直接、粗暴且无理,通过网络骂战即便能暂时缓解压力、纾解情绪,但也是弊远远大于利的,只有正确的方向、积极健康的方式和持续的动力才能产生长远的减压效果。而网络对骂只会让人滋生暴力情绪,甚至是“同化”现实中的我们,让我们在现实中也变得易怒,动辄诉诸语言暴力。

网络对骂流行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有人以为在网络上骂人不违法,其实不然。如果在网上公开相互辱骂的情节严重,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是对他人名誉的损害,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辱骂的过程中,泄露了他人的隐私也涉嫌构成违法。最后,如果发布虚假的恐怖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说,网络对骂是既悖德、又违法的行为,属于彻头彻尾的社会负能量。

目前,微信方面已经开通了举报渠道,对涉嫌违规的对骂群和网友给予封顶账号、限制登录等处罚,我们更希望广大网友自觉自律、自尊自爱,远离网络对骂这样的社会负能量。(苑广阔)

●析因

利用网络身份发泄情绪

尽管,对于时下网络空间中的人际交往理性、语言文明状况,笔者一直并没有抱以过高的期待或者说奢望,但是,面对像“对骂群”这种专司“骂人”,甚至公开标榜“人身攻击请随意”的微信群大量兴起、泛滥,无疑仍不能不备感惊骇错愕、匪夷所思——我们网络空间中的“骂人”需求,岂能“旺盛”到如此离谱的程度?!

对这种“花式对骂群”在网络空间的突然兴盛、泛滥,有专家指出,“对骂群的兴起,压力是一个直接原因,另一个则是网络角色和现实角色的差异化,很多人利用网络身份发泄自我的情绪”,“如果并没有通过正常途径释放情绪时候,它也会以一种另外极端的形式进行发泄”。

但不管具有怎样具体的产生原因,这种“花式对骂群”的兴起泛滥,从现代文明社会起码应有的公序良俗角度,显然都是非常不合乎时宜,也不可容忍姑息,因为无论就一般社会道德伦理,还是法治秩序而言,这些“对骂群”的恣肆,事实上都已涉嫌同时突破逾越了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理应恪守的道德和法律双重界限。如在道德伦理层面,这种毫无任何言语禁忌、为逞一时“骂人”的口舌之快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微信群“对骂”,不仅明显有违“有话好好说”、“非礼勿言”这样的基本言语文明伦理,而且事实上也暴露了一种不能“宽容对待他人不同观点和意见”、狭隘偏激并充满戾气的非理性人际交往心理。而依靠如此既不文明、亦非理性的“对骂”,人们显然不仅不可能真正“发泄”或者满足什么,反而会在这种“骂人—被骂”恶性循环中,身陷某种不能自拔的癫狂状态,丧失人之为人的基本理性理智。所谓“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张贵峰)

●评判

看不到有趣的灵魂

就目前来看,很难给“互喷群”的出现和流行,寻找一个模式化的标签。事实上,对于很多庸俗流行主义,也未必都需要去追根问底。在网络背景下,庸俗流行主义往往有着来去匆匆的特点,更应该关注的是底线问题。哪怕一种庸俗流行主义再没有什么意义,只要不突破底线,大可以不管;而一旦跌破了底线,那就应该有明确态度。

这些群,有的叫对喷群,有的叫对骂群。顾名思义,就是骂人的。在很多群里,骂人根本就没有底线,不仅带有强烈的人身攻击和地域攻击,而且有大量的涉黄信息。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指出,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可以看到,“互喷群”背离了网络文明的主流,看不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这也意味着这些群不应该有空间。

在庸俗流行主义中,“对喷群”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对于有些人来说,对喷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讲逻辑,不讲底线。但网络世界却是要讲逻辑,要讲底线的。一种庸俗流行主义的蔓延,往往是病毒性的,或许穷尽一切努力依然不足以防止其产生,但应该也有办法遏制其蔓延。也正是基于“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的考虑,现在微信已经出手了,明确表示如举报内容存在违规,将立即处理。很显然,庸俗流行主义的出现,对网络空间的运行与维护,已经提出了挑战。

很多人在网络签名里写着: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真正让人向往的交流,应该是灵魂与灵魂之间的交流,有趣灵魂的交流,才是一种真正的减压。在“互喷群”里看不到有趣的灵趣。互联网不是化外之地,不应该提供对喷对骂的空间。(毛建国)

●提醒

严重损害网络文明

对于这种现象,不能坐视不理,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不能任由对喷群泛滥下去。

也许在一些人眼中,这种对喷的行为更像是一场娱乐和游戏,通过对喷发泄不满,缓解压力,以此达到娱乐和放松的效果。减轻压力没错,适当地怒怼也是可以容忍的,但是必须有一个前提,不能损害文明,更不能违反法规,就某一现象或者话题展开辩论,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表达自己的看法,只要说的有理有据,理性中肯,语言文明,甚至态度积极一点,言辞激烈一点,也无可厚非,毕竟很多时候,有争辩才有共识,理性争论并不违和,也不会伤害文明,影响和谐和团结,很多事情都是在不断地争论中最终形成一致意见的。

可是争辩却不是谩骂和攻击,更不是没有原则,没有规矩,不分青红皂白地“乱喷”,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则,态度激进但不过激,语言激烈但不低俗,双方在友善、文明的环境下你来我往,展开唇枪舌剑地较量,摆事实,讲道理,守法规,重文明,是一个高雅的过程。而不是不按规定出牌,采用一些低俗的语言去攻击别人,因此,这种对喷与辩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个文明高雅,赏心悦目,让人受益匪浅,一个低俗暴力,混乱不堪,让人不堪入目。二者可谓天壤之别。因此,对喷群是实实在在的网络污染,是充满负能量的存在,对于这种现象,相关方面应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遏制和清除,对于一些发布和传播低俗色情信息的行为,应该严肃法制,通过法治来进行清扫,维护网络环境。(刘剑飞)

●三言两语

不排除有人是为了减压而进入“互喷群”,可绝不是所有参与者的动机都是减压,而不论为何,都必须遏制这种网络暴力行为。

——张亚青

其实是一种庸俗流行主义的体现,但一旦逾越了法律界限,可就变味了。

——邹红杨

很多人只是追着流行跑而参与了进去,现在应该觉醒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甚至违法!

——马昭

没有目标,见人就骂,啥都不吝,出口成脏,这是正常人类吗?

——贺进均

看似无伤大雅,却严重损害着网络文明。

——谢文东

虚拟的世界,但是法律是真实的。

——梁伟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能有肆无忌惮的暴戾。

——胡佳蓓

互喷导致网络上乌烟瘴气,该管一管了。

——杨燕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