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未设贮存场所 北京安通顺捷汽车修理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18-06-19 11:2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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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19日讯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发布的房环保罚字[2018]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安通顺捷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被罚款2万元。

房环保罚字[2018]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5 月 7 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北京安通顺捷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修理和保养汽车,占地面积约 450 平方米,有 1 个修理车间和 1 个喷漆房,主要生产设备有 2 台举升机,1 台气泵,1 台扒胎机,主体工程即于 2010 年10 月建成,并同时开始经营维修。2018 年 1 月至 5 月维修和保养量约 60 台。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修理车间南侧存放 2 个废机油桶(其中 1 个为空桶,1 个桶内约有 20 公斤废机油),未按规定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 2 页 共 2 页第一款(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决定对北京安通顺捷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