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 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

2018-06-21 14:1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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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1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9日行政处罚公示 ,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20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8]第0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擅自增加腻子粉生产工艺,其配套的粉尘收集净化处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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