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2018-06-26 10:0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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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6日讯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因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告。

公告显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创业板函【2018】第 40 号),现对该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2018 年 6 月 25 日,本所接到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情况的函》(稽查局函〔2018〕527 号)。

根据该函,2016 年 8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已查实,金亚科技在 IPO 申报材料中虚增 2008 年、2009 年 1 至 6 月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 47.49%、68.97%;虚增 2008 年、2009 年 1 至 6 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 85.96%、109.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金亚科技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10 号)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1.1 条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因此,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3.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即 6 月 26 日继续停牌一天,6 月 27 日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责任编辑:闫冬(QT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