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北京伟宁超市被开环保罚单

2018-07-02 16:5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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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伟宁超市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千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昌平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18日对北京伟宁超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关路10号北京京表农副市场中心的实际经营地址从事超市服务,该单位的主食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污染物直排。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昌平区环保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