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苹果电脑, 为何有两个“购买日期”

2018-07-16 09:20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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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分析。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83819件,其中投诉59448件,同比降8.43%。家电投诉以5403件跃居商品类投诉首位;预付式消费投诉居高不下;旅游、网约车服务纠纷增多。

苹果电脑为何有两个“购买日期”?

南京消费者姚女士在香港买了苹果手机,三天后无法开机经常重启。她到南京本地官方售后服务站检测,确认主板有问题,但因是香港购买的,无法在本地维修或更换。江苏省消保委与香港消委会及苹果上海总部联系协调,可通过南京本地的授权服务站寄回工厂检修,并尽可能为消费者采取换机处理,消费者表示接受。

南京消费者滕先生2017年8月在某商场购买了苹果电脑一台,开具了正规发票。2018年初,该电脑故障,滕先生至苹果售后登记维修,当时没带发票,被告知已过质保期。在他再三要求下,苹果公司出具一份《工作授权书》显示,该产品“初步购买”时间为2016年5月6日。后消费者提供发票,工作人员又表示以发票为准,愿提供保修服务,但对《工作授权书》内容无法解释。消费者怀疑该产品被二次销售,遂投诉。

苹果公司称这是企业据“出库时间”预估的“购买日期”。省消保委经核实,确认电脑并非二次销售,但苹果公司将“出库时间”随意录入为“购买日期”,且以此计算三包有效期,在内部处理方面存在问题。一旦消费者丢失购物凭证,很有可能丧失售后服务的权利,且易造成消费纠纷。省消保委提出批评及改进建议,并要求苹果公司对滕先生补偿,该公司表示接受。

乘网约车出行要注意妥善保管物品

南京消费者衡先生通过某网约车平台出行,下车几分钟后发现随身物品遗失在车上,遂及时联系司机,表示愿支付费用请其送回。司机承认,但态度蛮横,以各种理由拒绝。几天后消费者花费大量时间和财力取回物品;并向平台反映,却迟迟得不到答复,遂向省消保委投诉。南京消费者李先生同样通过该网约车平台出行,将手机落在车中。后联系司机,但司机拒不承认。

省消保委接诉后与平台沟通。平台给予衡先生打车代金券为补偿,并承诺对该车司机进行限制化管理,在信用评级、派单分配上予以严格把控。但李先生因没证据,无法证明司机捡到手机,因此平台也没法处理,消费者维权失败。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