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 北京永泰立帮机械租赁公司被开两张罚单

2018-07-23 10:4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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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3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的朝环保罚字〔2018〕180号、181号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永泰立帮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被总计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180号、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4 月 19 日,执法人员到北京市朝阳区东北铁路环内侧路(第一段)市政道路施工工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永泰立帮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使用的一台柴油液压挖掘机(机型:PC300-8M0,机号:DBBL0636,制品识别号:KMTPC247TJMBL0636,制造年度:2018,制造者: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及一台柴油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型号:326D2L,机器识别号:CAT0326DKXAM10721,制造年份:2017,生产厂家: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在工作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林格曼 1 级。〔《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184-2013》规定:非道路用柴油机械在任何状态下(含自由加速)均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都不超过林格曼 1 级〕。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