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北京市朝阳豆各庄加油站被罚款2万元

2018-07-23 10:4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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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3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的朝环保罚字〔2018〕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朝阳豆各庄加油站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被罚款2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5 月 18 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朝阳豆各庄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该加油站正常营业,有 3 名工作人员正在给机动车加油。该加油站共有 4 台汽油加油机,16 条汽油加油枪,现场 2 号汽油加油机上对应的 5 号汽油加油枪,3 号汽油加油机上对应的 10 号汽油加油枪停用。现场检查发现,你加油站 2 号汽油加油机内 6 号汽油加油枪的油气回收泵铜管处有明显油渍。经调查,造成上述情况,是由于该加油站油气回收泵与铜管接口处密封不严,导致有油渗出。

该加油站以上未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责令该加油站于 2018 年 5 月 3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二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