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5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226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鼎盛隆德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2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14日对北京鼎盛隆德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二龙闸路西苑医院北侧三角地1号房屋01的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食厨房在进行大饼制作过程中产生油烟,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检查时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致使油烟无组织排放,属于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鼎盛隆德商贸有限公司改正,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