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北京市港通石油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18-07-27 13:4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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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7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4日行政处罚公示 ,北京市港通石油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通环车罚字[2018]第0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港通石油公司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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