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处理装置未运行 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罚

2018-07-30 15:0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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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30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194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23日对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8号12、17、18、20号平房的现场进行检查, 发现该单位主要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现场有2座烤漆房,烤漆房废气处理装置未正常运行(擅自拆除活性炭装置,改用“ 活性炭棉”)。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改正,处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