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安全警示标识 赛峰电动自行车召回部分配套充电器

2018-08-01 14:1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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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1日讯 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日前,上海赛峰助力车有限公司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召回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2月2日生产的赛峰电动自行车配套充电器,型号规格为:4820,待召回数量7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配套充电器,由于以下原因:充电器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可能导致消费者误用,产生触电和着火的危险。 

对于已经销售的充电器,上海赛峰助力车有限公司通知所售实体店联系顾客进行加贴“警示标识”;对于未销售的充电器,由供货商补贴标识,达到要求后,再上市销售。上海赛峰助力车有限公司将在公司网站和经销商门店发布召回公告,告知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及相关使用注意事项。消费者可拨打召回联系人电话(徐本伟,13916393422)进行咨询。消费者也可以登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了解有关信息。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