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 北京章光101科技公司被处罚

2018-08-03 15:08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8月3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章光10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26日对北京章光10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将实验室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贮存场所,但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北京章光10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一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