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超标 北京福泽天润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2018-08-06 14:2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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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6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开出的“2018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北京福泽天润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0万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昌平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31日对北京福泽天润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邓庄村西1幢1至3层实际经营地址负责乐多港污水处理服务和污水站运行,昌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单位位于西南侧污水总排口处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单位总排口污水氨氮浓度为10.8mg/L,超过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1中氨氮1.5mg/L的排放限值。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昌平区环保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