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天蜂奇科技开发公司被罚款20万元

2018-09-06 16:2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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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6讯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开出房环保罚字[2018]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天蜂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20万元。

房环保罚字[2018]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6 月28 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北京天蜂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蜂产品,经营面积约 2000 平方米,有一个生产车间和一个库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成套蜂蜜加工设备一台、灌装机一台、包装机一台,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预热→混合→过滤→灭菌→浓缩→分装→成品。经查,你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新建型号为(WNS1-1.0-Y)的 1 蒸吨燃油锅炉的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中三十一、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 92、其他类(热电锅炉除外),属于报告表项目,未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且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于 2015 年 5 月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