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北京鸿帆睿和科技公司被罚款

2018-09-18 14:4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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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18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8〕4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鸿帆睿和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4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7 月 12 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鸿帆睿和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皮村的模型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加工厂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处罚款一万元。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