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斯泰电子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 被罚款2万元

2018-10-12 15:2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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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0月12日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金斯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14日对北京金斯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将废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堆放在电线车间,属于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十日内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