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 北京富润福德进出口公司被开罚单

2018-10-30 14: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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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0月30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富润福德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16日对北京富润福德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存放于维修间内,属于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三十日内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