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奖拟增三大人物奖 每年总奖励人数不超过22人

2019-02-18 15:0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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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对实施17年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修订。日前市科委公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拟分设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六大奖,其中前三个以“中关村”命名的奖项系首次设立的人物奖,每年总奖励人数不超过22人。据悉,该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截至3月3日。

人物奖授予

杰出科技工作者

根据征求意见稿,评定条件上,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授予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为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为提升国家和本市核心竞争力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每年不超过2名。

杰出青年中关村奖授予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科技工作者,要求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获得国内外高度认可;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发展,提升本市产业核心竞争力。每年不超过10名。

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授予外籍科技工作者,要求在同本市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向本市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或者为促进本市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要贡献。每年不超过10名。

修订草案拟对奖项设置

做出重大调整

此前,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分设重大科技创新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此次修订草案拟对奖项设置做出重大调整,设立六大奖,其中包括人物奖。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办法》中没有设置人物奖,这与国际科技奖励惯例不符,在树立科技创新的典范,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力量方面的作用仍显不足。以前的项目奖不分奖种,这与国家奖励体系不对接,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出的提高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定位也不符,对基础前沿科学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激励程度不足。因此,征求意见稿提出既分奖种,也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20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对作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加强诚信管理

严惩学术不端

据介绍,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其中,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提名,除了相关行业学会、有关部门和政府外,还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市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倡导加强诚信管理,严惩学术不端。获奖者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缴奖金;提名者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提名资格;评审专家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评审纪律等行为的,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这些违规情况还将记录不良信誉,且与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记者 张航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