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至大数据全面赋能智慧检务 推动行业数字化变革

2019-04-23 10:13 IT168

打印 放大 缩小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在最高检的领导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已成为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的“助推器”,各地检察院不断在推进大数据与检察监督的深度融合上下功夫、求实效。

4月1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一行在睿至大数据北京总部与睿至大数据董事长刘敏、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刘玫教授、睿至大数据合伙人、公共事业部总裁伏猎等人,针对智慧检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智慧检务的全面建设,离不开大数据的运用。近年来睿至大数据深耕智慧检务,通过两法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通过智能分析后,发现民行线索,构建专业知识体系,建设了集案件管理、数据分析、预测于一体的智慧民行大数据平台。实现了民行监督与公益诉讼线索的智能发现,法律法规与案例库的智能构建,案件的智能管理。

睿至大数据董事长刘敏在会上表示:睿至大数据希望与陕西省检察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司法研究中心一同建立创新中心,共同设计多种创新型应用场景,盘活数据资产,服务于司法,产生更广泛的价值。

当天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司法研究中心与检察机关考察团一行座谈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综合科研楼A710会议室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北京睿至大数据有限公司与中国政法大学均有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会人员从大数据服务产品目标用户的角度出发,阐述了检察实务部门对大数据辅助的迫切需求。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杜学亮对法大的各研究机构以及大数据司法研究中心的的职能组织形式作了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则提出了大数据定量研究在法学研究中是对规范研究方式的一种重要补充的观点,说明了大数据司法对于法学研究的必要性。最后,北京睿至大数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与检察机关一行的代表针对大数据司法产品的功能、面向和进一步的开发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从智慧检务实践经验来看,大数据的运用对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工作效能、服务群众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力地提升了检察工作质量。未来,睿至大数据将继续依托领先业界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坚持自主创新,促进智慧检务建设,为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