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属于谁?
月球这么好,难怪有人在打它的主意,妄图把它偷回来据为己有,不过,就算你真偷回来了,就能说月球就是你的么?
虽然人们很早就知道天上针尖大的星星都是一颗庞大无比的星球,但当年航天技术还不发达,所以谁也没想过要霸占一颗星星当自己的后花园,随着航天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对天空虎视眈眈。
月球如此多人争先恐后的争夺
为此,联合国于1967年制定了一份《外层空间条约》(全名为《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外层空间活动所应遵守原则的条约》),此条约规定:各国皆有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自由;各国不得将外层空间占为己有;不得在绕地球的轨道上、天体(星球)、外层空间放置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禁止在天体上建立军事基地和进行军事演习;利用外层空间应避免对地球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等。自此,星球之争戛然而止,但这个条约有一个不易察觉的漏洞,就是条约只规定外太空天体不能为任何国家所有,没有说不能为任何私人所有。
一个叫丹尼斯·霍普的失业美国人就抓住了这一漏洞,公开宣布月球为他的私有财产(事实上,当年他宣布的是:天上的一切天体都是我的!)。
并向地球人“倒卖”月球和火星等行星上的土地,几年后,一对叫弗兰西斯·威廉斯和苏伊·威廉斯的英国夫妇获得丹尼斯·霍普的授权,成为“驻英国行星大使”,并成立了一家名为“月球地产”的公司,以每英亩20英镑(1平方米不足6分钱人民币)的价格,正式出售月球土地。
除此之外,公司还兼营火星和金星上的土地。据称,公司的生意相当红火,每年利润高达100万英镑。不过,其中90%的收入都用于支付“授权费”,给了美国老板丹尼斯。这家公司的客户多达230万名,这其中包括众多的好莱坞明星、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和吉米·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