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竞价排名那点事

2016-05-04 08:4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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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科技综合报道 近日“魏则西事件”受到网民广泛关注。与此相关,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广告的问题也遭遇一片声讨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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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广告一直是搜索引擎商赢利和现金流的最主要来源。对于美国的谷歌、雅虎、必应,以及韩国最大的搜索引擎提供商Naver等来说,优先呈现给普通用户的搜索结果,并非是算法按搜索词相关度自然生成的,也并非是用户最需要的,而是付费广告。

什么是搜索竞价服务?

搜索竞价是由全球最大的互联网服务商雅虎在全球首创的网络营销推广方式。

可以让您的产品和服务出现在众多搜索引擎中;

让正在互联网上寻找您的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客户主动找到您;

向客户免费展示您的产品和服务;

仅按实际的“潜在客户访问”数量支付推广费用。

“竞价排名”毫无疑问是广告?

3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度推广毫无疑问就是广告的一种,理应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原因在于,一是它宣传商品服务、生产商和服务商等行为,符合广告的特点;二是搜索引擎作为有偿的收费服务,覆盖面和宣传范围相对更广,随时随地都能搜索到。

刘俊海认为,医疗广告作为涉及千家万户的重要广告,立法者对其做了特殊规定。对于普通广告不需要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但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广告、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必须要进行审查。刘俊海教授还建议,对于饱受争议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与广告之间的关系,应该予以进一步厘清。现在社会上针对搜索引擎企业推出的竞价排名是否为广告的争论,应该成为这次国家网信办联合调查组重点查明的重要问题,也就是说对照广告法规定,看搜索引擎企业提供的竞价排名是否构成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

“新的广告法很明确,互联网上的广告适用广告法,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刘俊海说。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