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2016-09-21 08:15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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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昨天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警方现场为电信诈骗受害者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手续。记者 邓伟摄

昨日上午,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揭牌。公安部、银监会、北京市公安局联合颁布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即日起实施。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涉案资金11亿元。昨天,北京警方将冻结的700余万元涉案资金返回到12名受害人手中。

2016年1月,经公安部授权,北京市公安局着手建设成立全国公安机关惟一的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查控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止付、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封停等工作。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昨日上午,警方将已经冻结的700余万元电信诈骗涉案资金返还到12名受害人手中。这是今年返还的第二批冻结资金,今年5月,市公安局第一批返还全国被诈骗事主3000余万元。警方后续将陆续按照规定将冻结款发还给事主。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31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1.65%,群众损失同比下降18.76%;其中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7.49%;群众损失同比下降42.38%。今年1月至8月,本市警方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0余起,同比上升2.49%;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千名。

即日起实施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资金的返还条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应尽的义务。《规定》明确,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依据规定,各机构不可擅自返还资金,也不可在需要协助公安机关返还资金时不予协助。公安部和银监会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警方提示

返还资金不收“手续费”

为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资金返回”进行诈骗,警方特别提示,返还资金不会收取事主“手续费”。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请大家提高警惕。

“八个凡是”都是诈骗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2、凡是要求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5、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

6、凡是要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7、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打款的;

8、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的。(记者 孙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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