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刷单”江湖:网店主遭黑吃黑 刷单手被坑(2)

2016-10-06 08:46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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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起底“刷单”江湖:网店主遭黑吃黑 刷单手被坑

食物链顶端:网络骗子

藏得再深,法律终会收拾他们

我们无法采访到引诱小雷刷单的神秘QQ号主人,以及骗常州王小姐刷单赚钱的幕后黑手,但他们毫无疑问在这条已经脱离了单纯刷单的“黑色食物链”上,扮演着位于顶端的暗黑角色。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相信法律会收拾他们。

旁支:刷单手

想靠刷单赚钱 大学生被坑惨

“刷单”行为滋生了“刷客”(也称“刷手”)这一“职业”。然而,由于本身就处于灰色地带,这些刷客慢慢成了骗子的目标。今年以来,不时有大学生或90后帮网店“刷单”被骗的案例见诸报端。

大学生小雷和同学帮一家出售体育用品的网店下单刷信用,通过QQ号和上家取得联系,对方每天通过QQ下达任务。称3个月一结账,刷得越多,赚得越多。小雷和同学投入两万多元,却发现上家将他的QQ拉黑,再没法联系上对方。事发后他联系该体育用品网店工作人员,对方说对刷单的事情并不知情。

遭遇类似骗局的还有常州年轻市民王小姐。8月28日晚上7点多,她在一家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则招兼职淘宝刷单的广告,加了一名“客服”的QQ号。对方第一次让王小姐买了一个护肤品的套装,120元,过了五分钟后显示刷单成功,对方返现125元;第二次,王小姐投入本钱2400元,客服没返现,反而让她追加交易。就这样两个小时她支付了近4万元,才知道受骗。警方鉴定,对方发来的购物链接是假的……

律师说法

刷单可处罚1万-20万元

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三方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刷单”商家的同业竞争者而言,“刷单”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消费者而言,“刷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对电商平台而言,“刷单”行为既是侵权行为也是违约行为,也正基于此,电商平台可以利用平台规则对“刷单”行为及其商家进行处罚。

从当前的法律法规看,直接对“刷单”行为作出规定的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即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行为。

该办法也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刷单”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刷单”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虚假宣传论,可处以一万到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方超强认为,“刷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利益驱使;隐蔽优势带来的违法成本低;电商平台的处罚力度不够。

如何遏制“刷单”行为?他认为可从两个方面着手加强:加重对于“刷单”行为主体及其负责人的失信成本,将工商查实、法院判决确认的“刷单”行为及其行政处罚等信息列入个人征信之中;加强平台与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合作,利用其技术优势积极向执法部门举报并移交“刷单”线索;在民事纠纷中,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便于被侵权人诉讼维权。加大平台的监管责任,促使平台充分利用其技术和数据优势,加大力度查处“刷单”行为。

新闻链接

阿里严打淘宝刷单,严惩虚假交易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刷单问题后,阿里巴巴专门打击刷单的阿里巴巴搜索产品负责人思函和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资深安全专家王彦表示,阿里巴巴对刷单的打击非常严厉,刷单商家不仅仅会被扣分、关店,更重要的是,刷单店铺和商品会被“降权”,意味着根本得不到展示机会。

9月初公示通知、9月下旬生效的《天猫商品评价、销量特殊计算逻辑说明》则修订了虚假交易扣分规则及实施细则。该新规调整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且违规交易笔数未达九十六笔的扣分标准,从原规则不扣分调整为每次扣一般违规2分。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作者:沈春宁 徐兢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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