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河雨上网服务公司违反相关管理条例被罚款

2016-11-17 16:5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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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17日讯 据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官网消息,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发布京文执罚(2016)第20111号行政处罚书,北京银河雨上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警告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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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开出的行政处罚书截图

京文执罚(2016)第20111号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银河雨上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北京银河雨上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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