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烟度值超标 三环瓦克华(北京)磁性器件公司被罚款

2018-07-03 10:3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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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3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三环瓦克华(北京)磁性器件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千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昌平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23日对三环瓦克华(北京)磁性器件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23号的实际经营位置正在进行货物搬运作业,并对正在运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型号为CPC25H(出厂编号:CXG05025C2M1C0112),额定功率40KW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在运行状态下有明显的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了《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中4.3所述林格曼法烟度限值中林格曼Ⅰ级。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