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北京一汽海宝汽车维修公司被罚

2018-09-18 14:5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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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18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8〕4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一汽海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3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8〕4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8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一汽海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喷烤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完全处理直接排放。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单位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前完成改正,处三千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