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鱼金汇违规从事上网服务被处罚

2016-10-31 14: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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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0月31日讯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发布京文执罚(2016)第20107号行政处罚书,对北京网鱼金汇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并罚款1000元。

京文执罚(2016)第201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网鱼金汇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10月24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了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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